驳勘 驳勘,是汉语词汇,解释为驳回原判,重行审勘。
案件被驳回重行覆审。 《宋史.卷二○一.刑法志三》:「景定元年,乃下诏曰:『比诏诸提刑司,取翻异驳勘之狱,从轻断决。』」
【駁字的详细解释】:1.說出自己的理由來,否定旁人的意見:批駁。駁斥。駁倒(dǎo)。反駁。駁論。駁議。2.顏色不純夾雜著別的顏色:斑駁。駁雜。3.大批貨物用船分載轉運:駁運。駁船(轉運用的小船。亦作“撥船”)。
【勘字的详细解释】:1.校订;核对:勘误。校勘。2.实地查看;探测:勘探。勘查。勘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