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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末建安中,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,为仲卿母所遣,自誓不嫁。其家逼之,乃投水而死。仲卿闻之,亦自缢于庭树。时人伤之,为诗云尔。
恽材朽行秽,文质无所底,幸赖先人余业,得备宿卫。遭遇时变,以获爵位。终非其任,卒与祸会。足下哀其愚,蒙赐书教督以所不及,殷勤甚厚。
序曰:汉末建安中,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,为仲卿母所遣,自誓不嫁。其家逼之,乃投水而死。仲卿闻之,亦
逢纷伊伯庸之末胄兮,谅皇直之屈原。云余肇祖于高阳兮,惟楚怀之婵连。原生受命于贞节兮,鸿永路有嘉名。
惟永初之有七兮,余随子乎东征。时孟春之吉日兮,撰良辰而将行。乃举趾而升舆兮,夕予宿乎偃师。遂去故而就新兮,志怆悢而怀悲! 明发曙而不寐兮,心迟迟而有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