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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末建安中,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,为仲卿母所遣,自誓不嫁。其家逼之,乃投水而死。仲卿闻之,亦自缢于庭树。时人伤之,为诗云尔。
肃肃我祖,国自豕韦,黼衣朱绂,四牡龙旂。彤弓斯征,抚宁遐荒,总齐群邦,以翼大商,迭披大彭,勋绩惟光。至于有周,历世会同。王赧听谮,实绝我邦。
君讳凤。字伯萧。梁相之元子。九江太守之长兄也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骑将军去病弟也。父中孺,河东平阳人也,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,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。中孺吏毕归家,娶妇生光,因绝不相闻。久之,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。
臣窃惟事势,可为痛哭者一,可为流涕者二,可为长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,难遍以疏举。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独以为未也。曰安且治者,非愚则谀,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。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,火未及燃,因谓之安,方今之势,何以异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决,国制抢攘,非甚有纪,胡可谓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,因陈治安之策,试详择焉!夫射猎之娱,与安危之机孰急?使为治劳智虑,苦身体,乏钟鼓之乐,勿为可也。
伊五帝之不同礼,三王亦又不同乐。数极自然变化,非是故相反。德政不能救世溷乱,赏罚岂足惩时清浊?春秋时祸败之始,战国逾增其荼毒。秦汉无以相踰越,乃更加其怨酷。
太史公曰:“先人有言:‘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。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,有能绍明世、正《易传》,继《春秋》、本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之际?’”意在斯乎!意在斯乎!小子何敢让焉!上大夫壶遂曰:“昔孔子何为而作《春秋》哉”?太史公曰:“余闻董生曰:‘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子,大夫雍之。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为天下仪表,贬天子,退诸侯,讨大夫,以达王事而已矣。’子曰:‘我欲载之空言,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
序曰:汉末建安中,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,为仲卿母所遣,自誓不嫁。其家逼之,乃投水而死。仲卿闻之,亦
逢纷伊伯庸之末胄兮,谅皇直之屈原。云余肇祖于高阳兮,惟楚怀之婵连。原生受命于贞节兮,鸿永路有嘉名。
东都主人喟然而叹曰:“痛乎风俗之移人也。子实秦人,矜夸馆室,保界河山,信识昭、襄而知始皇矣,乌睹大汉之云为乎?夫大汉之开元也,奋布衣以登皇位,由数期而创万代,盖六籍所不能谈,前圣靡得言焉当此之时,功有横而当天,讨有逆而顺民。故娄敬度势而献其说,萧公权宜而拓其制。时岂泰而安之哉,计不得以已也。
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:「闻之前论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乐,亡国之音哀以思。』夫治乱在政,而音声应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乐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又仲尼闻韶,识虞舜之德;季札听弦,知众国之风。斯已然之事,先贤所不疑也。
夫学者载籍极博。尤考信于六艺。《诗》、《书》虽缺,然虞、夏之文可知也。尧将逊位,让于虞舜,舜、禹之间,岳牧咸荐,乃试之于位,典职数十年,功用既兴,然后授政。
原夫箫干之所生兮,于江南之丘墟。洞条畅而罕节兮,标敷纷以扶疏。徒观其旁山侧兮,则岖嵚岿崎,倚巇迤,诚可悲乎其不安也。弥望傥莽,联延旷荡,又足乐乎其敞闲也。
有冯虚公子者,心侈体忲,雅好博古,学乎旧史氏,是以多识前代之载。言于安处先生曰:夫人在阳时则舒,在阴时则惨,此牵乎天者也。处沃土则逸,处瘠土则劳,此系乎地者也。惨则鲜于欢,劳则褊于惠,能违之者寡矣。
匡机极运兮不中,来将屈兮困穷。余深愍兮惨怛,愿一列兮无从。乘日月兮上征,顾游心兮鄗酆。
余遭世之颠覆兮,罹填塞之阨灾。旧室灭以丘墟兮,曾不得乎少留。遂奋袂以北征兮,超绝迹而远游。 朝发轫于长都兮,夕宿瓠谷之玄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