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朝代分类:全部 先秦 两汉 魏晋 南北朝 五代 金朝 隋代 唐代 宋代 元代 明代 清代 近代 现代 未知
昌言举进士时,吾始数岁,未学也。忆与群儿戏先府君侧,昌言从旁取枣栗啖我;家居相近,又以亲戚故,甚狎。昌言举进士,日有名。吾后渐长,亦稍知读书,学句读、属对、声律,未成而废。
吾少时读《醉乡记》,私怪隐居者无所累于世,而犹有是言,岂诚旨于味耶?及读阮籍、陶潜诗,乃知彼虽偃蹇,不欲与世接,然犹未能平其心,或为事物是非相感发,于是有托而逃焉者也。若颜子操瓢与箪,曾参歌声若出金石,彼得圣人而师之,汲汲每若不可及,其于外也固不暇,尚何曲之托,而昏冥之逃耶?吾又以为悲醉乡之徒不遇也。建中初,天子嗣位,有意贞观、开元之丕绩,在廷之臣争言事。当此时,醉乡之后世又以直废吾既悲醉乡之文辞,而又嘉良臣之烈,思识其子孙。
国子先生晨入太学,招诸生立馆下,诲之曰:“业精于勤,荒于嬉;行成于思,毁于随。方今圣贤相逢,治具毕张。拔去凶邪,登崇畯良。占小善者率以录,名一艺者无不庸。
夏,齐孝公伐我北鄙。公使展喜犒师、使受命于展禽、齐侯未入竟、展喜从之, 曰:“寡君闻君亲举玉趾、将辱于敝邑,使下臣犒执事、”齐侯曰:“鲁人恐乎?”对曰:“小人恐矣,君子则否。”齐侯曰:“室如县罄、野无青草、何恃而不恐?”对曰:“恃先王之命。昔周公、 大公股肱周室、夹辅成王。
公薨之月,子产相郑伯以如晋,晋侯以我丧故,未之见也。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,而纳车马焉。士文伯让之,曰:“敝邑以政刑之不修,寇盗充斥,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,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,高其闬 闳,厚其墙垣,以无忧客使。今吾子坏之,虽从者能戒,其若异客何?以敝邑之为盟主,缮完葺墙,以待宾客。
公父文伯退朝,朝其母,其母方绩,文伯曰:“以歜之家而主犹绩,惧干季孙之怒也。其以歜为不能事主乎?”其母叹曰:“鲁其亡乎?使僮子备官而未之闻耶?居,吾语女。昔圣王之处民也,择瘠土而处之,劳其民而用之,故长王天下。夫民劳则思,思则善心生;逸则淫,淫则忘善;忘善则恶心生。
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曰:“大王之国,西有巴、蜀、汉中之利,北有胡貉、代马之用,南有巫山、黔中之限,东有肴、函之固。田肥美,民殷富,战车万乘,奋击百万,沃野千里,蓄积饶多,地势形便,此所谓天府,天下之雄国也。以大王之贤,士民之众,车骑之用,兵法之教,可以并诸侯,吞天下,称帝而治。愿大王少留意,臣请奏其效。
老子曰:“至治之极,邻国相望,鸡狗之声相闻,民各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俗,乐其业,至老死不相往来。”必用此为务,挽近世涂民耳目,则几无行矣。太史公曰:夫神农以前,吾不知已。至若《诗》、《书》所述虞、夏以来,耳目欲极声色之好,口欲穷刍豢 之味,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。
间者数年比不登,又有水旱疾疫之灾,朕甚忧之。愚而不明,未达其咎。意者朕之政有所失、而行有过与?乃天道有不顺、地利或不得、人事多失和、鬼神废不享与?何以致此?将百官之奉养或费、无用之事或多与?何其民食之寡乏也?夫度田非益寡,而计民未加益,以口量地,其于古犹有余,而食之甚不足者,其咎安在?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、以害农者蕃、为酒醪以靡谷者多、六畜之食焉者众与?细大之义,吾未能得其中。其与丞相、列侯、吏二千石、博土议之,有可以佐百姓者,率意远思,无有所隐。
臣窃惟事势,可为痛哭者一,可为流涕者二,可为长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,难遍以疏举。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独以为未也。曰安且治者,非愚则谀,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。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,火未及燃,因谓之安,方今之势,何以异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决,国制抢攘,非甚有纪,胡可谓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,因陈治安之策,试详择焉!夫射猎之娱,与安危之机孰急?使为治劳智虑,苦身体,乏钟鼓之乐,勿为可也。
汉昭帝逝世,昌邑王刘贺被废黜,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。路温舒呈上奏书,奏书说:昭帝崩,昌邑王贺废,宣帝初即位,路温舒上书,言宜尚德缓刑。其辞曰:“臣闻齐有无知之祸,而桓公以兴;晋有骊姬之难,而文公用伯。近世赵王不终,诸吕作乱,而孝文为太宗。
伪临朝武氏者,性非和顺,地实寒微。昔充太宗下陈,曾以更衣入侍。洎乎晚节,秽乱春宫。潜隐先帝之私,阴图后房之嬖。
博爱之谓仁,行而宜之之谓义,由是而之焉之谓道,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。仁与义为定名,道与德为虚位。故道有君子小人,而德有凶有吉。老子之小仁义,非毁之也,其见者小也。
圬之为技贱且劳者也。有业之,其色若自得者。听其言,约而尽。问之,王其姓。
子厚,讳宗元。七世祖庆,为拓跋魏侍中,封济阴公。曾伯祖奭,为唐宰相,与褚遂良、韩瑗俱得罪武后,死高宗朝。皇考讳镇,以事母弃太常博士,求为县令江南。
皇帝二十有三年,制诏州县立学。惟时守令,有哲有愚。有屈力殚虑,祗顺德意;有假官借师,苟具文书。或连数城,亡诵弦声。
国于南山之下,宜若起居饮食与山接也。四方之山,莫高于终南;而都邑之丽山者,莫近于扶风。以至近求最高,其势必得。而太守之居,未尝知有山焉。
《易》之《泰》:“上下交而其志同。”其《否》曰:“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。”盖上之情达于下,下之情达于上,上下一体,所以为“泰”。下之情壅阏而不得上闻,上下间隔,虽有国而无国矣,所以为“否”也。
五人者,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义而死焉者也。至于今,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,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门,以旌其所为。呜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贵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没不足道者,亦已众矣;况草野之无闻者欤?独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犹记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中和癸卯春三月,洛阳城外花如雪。东西南北路人绝,绿杨悄悄香尘灭。路旁忽见如花人,独向绿杨阴下歇。凤侧鸾欹鬓脚斜,红攒黛敛眉心折。